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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员和支部书记意见不同时应如何处理 2007-09-2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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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支部书记是支委会的重要成员,他是通过党支部这个集体来实施领导的。支部书记只能置身于这个领导集体之中,不能置身这个领导集体之上。当党支部书记的个人意见被多数人否决后,在通常情况下,应当在行动上坚决执行集体的决定,不能因为自己是党支部书记而强力推行自己的意见,更不允许对否定自己意见的同志打击报复。党支部书记有不同意见,也应该像普通党员一们,允许保留意见,并有权在党的会议上重新提出讨论,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反映。 摘自《党课参考》2007年第5期
责任编辑:陈 裕 谷义方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