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人不必在支部大会表决本人入党时回避

 

2008-09-19

     支部大会表决申请人入党问题时,党员应该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,实事求是地在支部大会上发表对申请人的意见和看法,既要如实地反映他的优点,也要准确地指出他的不足。不能因为申请人本人参加会议就碍于情面或其他因素,放弃原则投赞成票,更不能因为申请入党人没有参加会议就不负责任地投不赞成票。
     对于申请人本人来说,应当正确对待同志们提出的不同意见和批评,有则改之,无则加勉,把此看作是党组织对自己的考验。因此,只要做好工作,党内生活正常,申请人不必在支部大会表决本人入党问题时回避。

(摘自《当代广西》2008.12期)

责任编辑: 黄薇  郭音